這年頭社會風氣壞的很

守法比硬ㄠ吃虧、白目比老木還多(毆)
許多衝突跟糾紛
追本溯源
就只有三個字可以解釋:沒、禮、貌。

剛剛周老丸問我一個問題:
當寫文章的時候,需要引用別人文章中的話時
該如何標明出處呢?
(又如果這篇文章是某人「書」中的一個章節,該如何把章節名跟書名同時標出)

從老丸的問題可以發現兩件事:
1.老丸是個有禮貌的好青年。
2.有禮貌的好青年應該幫助。

所以
凱蒂貓頭本人我
本著幫助老友應該要像扶老太太過馬路一樣
熱誠、熱心、熱情
的精神

決定就在本文「扶老丸過馬路」
解決老丸的疑惑。

很簡單
請看以下例子:

鄭騫【作者】:〈元雜劇的結構〉【篇名】,《從詩到曲》【書名】(臺北:順先出版公司,1982年10月),頁193。
↑這是學術稿件的常態使用形式,假使只要用在雜誌期刊等等沒那麼嚴肅的地方,應該寫「作者、篇名、書名」這樣就好,後面出版項不用那麼詳細……。

老丸你就參考一下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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